把节能减排作为向环境污染和低效浪费宣战的有力武器,坚持用“铁规”和“铁腕”推进节能减排,进一步硬化考核指标、量化工作任务、强化保障措施,更多利用市场机制,从调整优化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加强和改善管理等方面挖掘潜力,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节能减排,加大污染特别是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国务院和各地方、各部门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的决议,做了大量工作,应予充分肯定。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相关调研报告的建议务实中肯,希望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在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时一并作出回应。
从根本上讲,只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才能将节能减排纳入有法可依良性发展的轨道。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因此,要加强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积极倡导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努力营造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的节能减排良好氛围。[详细]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普遍认为,面对“十二五”节能减排多项约束性指标进展滞后,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节能减排硬约束,建立更加严格的考核问责制度,确保“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如期完成。[详细]
“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是全国人大通过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当前,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能源资源消耗还将继续刚性增长,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找到节能减排与促进发展的合理平衡点,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详细]
这几年我们感受到在转型过程中科技的发展伴随着经济发展的步伐,得到了很大的利益。比如农村,原来村里照明的路灯是电灯,现在节能路灯到了农村[详细]
梁胜利委员认为要下大力气淘汰老旧的黄标车、老旧汽车,另外要大力发展、推广节能汽车。[详细]